中共旺苍县纪委关于5起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9-27 14:32:30 来源:本网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全县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查处的5起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时任英萃镇新建村党支部书记青某某违规套取公共运行维护项目资金的问题。2020年4月,时任英萃镇新建村党支部书记青某某通过编造虚假项目资料等方式,套取公共运行维护项目资金5.6万元,用于支付新建村其他开支。2022年5月,青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黄洋镇原天池村党支部书记苏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收受他人送予现金的问题。2019年10月,黄洋镇原天池村实施黄洋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存量垃圾治理项目时,原党支部书记苏某同意时任天池村村主任赵某某承揽工程,并收受其所送感谢费1万元。苏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苏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3月,赵某某受到诫勉处理。

       三、东河镇人民政府干部杨某某对项目实施监管不力的问题。2020年,东河镇实施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其中劳务报酬占国家以工代赈资金不低于15%。杨某某作为时任东河镇项目办负责人,具体负责监督2020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度、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但其对项目负责人姚某支付劳务报酬情况疏于日常监管,对上报的劳务报酬工资发放表等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未发现姚某为应付检查、编造虚假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且对后续整改督促监管不到位、抽查核实情况流于形式,导致整改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9月,杨某某受到警告处分。

       四、五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吴某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问题。2020年,旺苍县农业局在五权镇实施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项目,五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吴某某在未报经五权镇政府集体讨论的情况下擅自确定项目实施方,在明知项目内容未全部实施的情况下伙同项目实施方编造项目报账资料和虚开发票套取项目资金共4.095万元,并收取项目实施方给予的现金1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9月,吴某某被立案调查。

       五、木门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干部邓某违规承揽工程的问题。2021年12月,木门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干部邓某使用四川燚峰建设有限公司的资质,在南江县下两镇东垭村承包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后因无资金垫支相关款项致使项目长期停工,在当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群众反映强烈。2022年6月,邓某被立案审查。

     上述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套取项目资金、有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送好处费、有的对项目监管不力、有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有的违规承揽项目建设工程,暴露出我县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还存在诸多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坚决整治。

     目前,全县上下正在集中开展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其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一以贯之抓好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管行风,在自查清理、问题处理、线索移送和建章立制等方面着力用力,确保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案件开道,紧紧盯住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核查力度,发现和查处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并及时通报曝光,以“严”的高压态势推动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中共旺苍县纪委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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